近年来,随着基础建设大量投入,各类建筑工地大量招用劳动者。但是建筑工程用工不规范问题比较突出:一是转包、分包现象普遍,有的工程甚至分包三四次;二是劳动者进场施工都是小班组长直接招人,连工资都是口头约定,更别说劳动合同了。
为此,劳动者在找工作时,一定要多一个心眼,搜集、保存相关的证明材料,一旦发生劳动纠纷,这些证明材料将会成为维权的关键证据,尤其是在发生工伤事故后,务必要留存以下重要证据,以维护自己的工伤保险权益: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或用工主体责任关系的最直接证据。有了劳动合同,劳动者发生工伤事故后可直接申请工伤认定。
通过银行转账发放工资的可到银行打印转账记录,转账账户的户名可直观反映发放工资的用人单位名称;通过微信、支付宝发放工资的,留存支付工资的微信、支付宝用户名称及支付记录。
此类记录可辅助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或用工主体责任关系。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可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调取参保证明;参加商业保险的,可调取保险公司的参保证明。
如果确实没有直接证据,劳动者可通过微信*、电话通话记录、录音录像、考勤表、登记表、证人证言等辅助证据,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确认。经确认后,即可认定事实劳动关系或用工主体责任关系。
劳动者发生工伤事故受到伤害后,要第一时间现场拍照,并及时向班组长、项目部报告,寻找第一目击证人,同时制作证人证言。
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的,要保留事故现场,及时报警,切不可因感觉伤势较轻私下协商解决。一旦发生伤情误判的情形,过后再报警的,将会因没有事故现场无法认定事故责任,继而导致无法认定工伤的严重后果。
尽管随着劳动用工逐步规范、劳动者自身法律意识的不断增强,劳动者维权已变得不再困难,但广大一线劳动者一定要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法律意识。只要手中有证据,一旦发生工伤事故,即使用人单位不配合工伤认定申请,劳动者也可以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以个人名义向人社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工伤权益同样能得到保障。
文来源:富阳人力社保